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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7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申报汇编|规划、规程、赛题、专家、赛区遴选
发表时间:【2023/4/4】    浏览次数:【594】次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分享到:

教职成厅函〔2023〕13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行规划(2023—2027年)》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等相关法规和文件精神,按照《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章程》相关要求,大赛执委会研究编制了《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行规划(2023—2027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贯彻落实。


教育部办公厅

2023年3月30日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行规划 (2023—2027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提升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专业化、制度化水平,明确未来5年大赛发展方向、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保证大赛规范有序发展,依据《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章程》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大赛是教育部牵头发起、联合34家部委和事业组织举办的一项公益性、国际性职业院校师生综合技能竞赛活动,是我国职业教育一项重大制度设计和创新。自2008年以来已成功举办15届,规模不断扩大,水平逐年提升,国内外影响力逐步增强,在引领职业教育“三教”改革、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促进高质量就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助力中外职业教育交流合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已经成为广大职教师生展示风采、追梦圆梦的重要舞台和中国职业教育的靓丽品牌。   

近年来,伴随国家一系列政策法规的出台,职业教育进入快速发展的新阶段。国家战略发展和产业布局调整,也对大赛提出了新的要求。2020年,大赛试点改革,在办赛机制、申办主体、经费投入等方面做出优化调整;2022年,大赛开设国际赛道暨首届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但是办赛过程中,仍存在赛项设置覆盖面不够广、头部企业参与度不够高、部分赛项引领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不力等问题。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大赛迫切需要以规划为牵引,进一步优化体制机制、标准规则、实施办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以提升职业院校师生技术技能水平、培育工匠精神为宗旨,以解决生产一线实际问题、促进职业教育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导向,以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为牵引,立足国内,放眼世界,持续提升大赛的质量、成效和品牌影响力,更好服务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规划目标。通过科学规划、系统推进,到2027年,大赛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赛事质量和专业化水平明显提升;纵向贯通、横向融通的职业院校竞赛体系基本形成;赛项设置更加合理,实现对2021版专业目录中专业大类全覆盖,专业类覆盖率超过90%;赛项规程和赛题编制更加科学,与教学和产业需求衔接更加紧密;大赛成果在教学和生产一线得到广泛应用;对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教学改革、人才培养、对外交流的示范引领作用更加突出;大赛的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大幅提升,彰显中国职教特色、具备国际水准的技能赛事品牌得到认可。   

(三)基本原则 

1.坚持职教特色,育人为本。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考虑大赛的教育教学属性,围绕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真实工作过程任务要求和企业生产现实需要设计比赛,重点考查和培养选手的职业素养、理论功底、实操能力、创新精神、合作意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终身发展,培养具备行业特质、中国情怀、国际视野的综合型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   

2.坚持以赛促融,以点带面。推动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适时推出职教本科组比赛,搭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互通互联的立交桥;不断优化企业参与机制和形式,引入良性竞争机制,吸引更多产教融合型企业、龙头企业、跨国公司参与大赛,更好发挥企业在软硬件支持、技术转化、资金捐赠等方面的作用;将新的科技成果和企业技术融入比赛,推动职业教育与产业深度互动,推动职业教育提档升级。   

3.坚持问题导向,健全机制。针对执行中发现的制约大赛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问卷调查、赛后抽查、第三方评估等对赛事进行全面梳理和科学总结,及时完善相关制度,持续优化体制机制建设、赛项设置和规程、赛题设计,以改革促发展,不断激发大赛创新活力。   

4.坚持统筹协调,多元参与。坚持政府主导、学校主体、行业指导、企业支持、社会参与的办赛机制,推动合作办赛、开放办赛。调动组委会成员单位积极性,提升大赛质量和影响力;扩大赛项执委会、赛项专家组等团体中的行业组织成员占比,建强专家、裁判、监督仲裁队伍;完善世校赛的国际组织形式和工作协调机制。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赛事体系。构建以校赛为基础、省赛为主体、国赛为示范、世校赛为牵引,上下衔接、内外贯通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体系,在标准规则、体制机制、赛项设置、规程赛题、平台设备、组织实施和奖励政策等方面逐步统一标准。由职业院校定期组织校赛,规范省赛选手选拔,推动以赛促学、赛教一体。省赛每年举办一次,为国赛和世校赛选拔参赛选手。国赛每年举办一次,设高职组和中职组,逐步试点教师组技能比赛和师生同赛项目。世校赛逢双数年份在世界职业技术教育发展大会期间举办,由当年省赛获奖选手、国外院校选拔赛优胜者及在华留学生代表队等共同参加,比赛项目主要以国赛赛项库为基础,适度增补,兼顾各国普遍推荐的赛项设置。   

(二)优化赛项设置。依据《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综合考虑专业招生人数、覆盖省份数、开设学校数,兼顾国家战略和重点行业产业实际需要,确定设赛方向和办赛频次。国赛赛项库总量控制在170个左右,每年国赛赛项数量控制在120—130个。赛项库可根据需要每年一微调,每5年一大调。大赛开幕式或闭幕式所在赛区承办的赛项数量,原则上国赛赛项不超过30个,世校赛赛项不超过20个。   

(三)改进大赛合作机制。构建分层级的大赛合作单位(企业)制度,设置全球合作伙伴(企业)、战略合作伙伴(企业)、赛项合作伙伴(企业),合作单位向大赛提供资金支持、设备和物资赞助、技术服务,大赛给予相应的权益。   (四)建强专家裁判队伍。建立涵盖各类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数量充足、素质优良、业务精湛、分布合理、知识结构互补的专家裁判队伍。建好国外专家库,重点扩充熟悉国际技能标准和世界技能赛事、具有国际大赛工作或执裁经验的专家,兼顾国外参赛校专家。多维度严格选拔专家、裁判、监督仲裁并完善考核评价,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定完善相应的选用、退出和“黑名单”细则,确保比赛的专业性和公平性。   

(五)完善大赛管理平台。落实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避免重复、即时高效原则,升级改版大赛官网,在现有信息发布、专家管理、资源共享等功能基础上,增加选手报名、赛事管理、线上评判与监督、选手风采展示、资源转化、直播互动等功能模块,构建满足各级赛事需求的一体化比赛管理平台,适时推进与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链接贯通。   

(六)加大品牌宣传。创新媒体宣传渠道和策略,探索建立大赛融媒体宣传平台,加大对精彩赛事、获奖选手先进事迹宣传报道,做好优秀选手成长成才、大赛成果转化等典型案例总结。加强大赛标识使用与管理,塑造品牌形象。做好大赛规程标准、比赛设备等优质资源国际性推介宣传。扩大赛事开放,通过现场观摩等向社会展示比赛过程,设置面向中小学生的普适性体验赛项改造、扩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博物馆,做好档案资料整理、保存和展示。   

(七)做好大赛研究和资源转化。依托大赛承办单位和行指委等组织,持续加强大赛理论和实践研究,探索发布大赛研究和资源建设类项目,为大赛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深入探索大赛资源转化路径,推动规程、赛题、资源包等有效转化为教育教学资源,推动围绕赛项开发系列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建设在线精品课程、一体化数字教学资源库等。推动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落地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在办赛过程中的把关定向作用,确保办赛过程始终体现党的教育政策主张、体现新发展理念,始终保持正确方向。各赛区应提高站位,统一认识,把大赛作为推动本地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和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手段,各方积极参与,合力办好大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承办院校作为赛区执委会和赛项执委会第一责任单位,应认真落实大赛章程和相关制度规定,切实履行各项义务,确保比赛顺利实施。   

(二)强化经费投入和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按照《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经费管理办法》要求,依法依规筹集、使用和管理大赛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赛事实施。鼓励建立省级大赛经费使用管理制度,规范本地区大赛经费管理,省级管理办法不得与国赛经费管理办法相冲突。各地应持续拓展经费筹措渠道,加大办赛经费投入力度;根据教育部与中国银行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争取当地分行对大赛的赞助尽快到位。   

(三)完善选手奖励政策。探索建立和完善分层分级的大赛获奖师生奖励制度。鼓励各地协调联合主办单位,借鉴相关做法,在授予技术能手、青年岗位能手称号和职业技能等级评定等方面出台相关办法和举措;完善大赛获奖选手在升学考试、考研等方面的加分或免试政策;探索大赛获奖师生赴职业教育发展水平高的国家和地区交流、学习机制;视情对获奖选手进行现金奖励。

2.

关于征集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规程建议和赛题素材的公告


为扎实做好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赛项规程、赛题编制工作,进一步提高规程、赛题编制质量,根据《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行规划(2023-2027年)》,现面向全国征集大赛赛项规程建议和赛题素材。

一、征集对象

全社会有意向支持大赛工作的行政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以下简称“编制单位”)。

二、工作要求

1.编制单位须具有相关领域大赛经验,无不良社会记录,无被投诉、被举报情况。

2.同一编制单位可提交不超过三个设赛方向的规程建议和赛题素材。

3.编制单位在同一设赛方向提交的赛题素材原则上不少于三套,各套赛题素材之间重复率不超过30%,须同步提交每套赛题素材对应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

4.编制单位须严格根据《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设赛方向指南(2023-2027年)》(附件1)《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设赛方向基本信息表》(附件2)所列设赛方向,按照《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规程(模板)》(附件3)《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规程编制说明》(附件4)《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题库编制说明》(附件5)《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题库建设规范》(附件6)规定的要素和格式编制。

5.拟试点组织开设教师赛和师生同赛,详见《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拟设教师赛和师生同赛设赛方向汇总表》(附件7),其中,教师赛设赛方向应提交学生赛和教师赛方案各一套。

6.规程和赛题编制应遵循“尽量不用设备、尽量选择通用设备、尽量降低设备价格”的原则,如涉及平台或设备,不得出现指定平台和设备,一经发现,视为无效。涉及的平台或设备原则上单个赛项(含所有模块)软件类工具或平台总价不超过10万元,大型设备类器材或平台总价不超过50万元。

7.编制单位须对所设计规程建议和赛题素材内容进行科学性、合理性验证,原则上应在不少于2所不同水平的院校中开展赛题难度、区分度测试,并提供测试验证报告和设赛方向内容说明表(附件8)。

8.编制单位提交的规程建议和赛题素材应无版权或著作权等纠纷,一旦提交,大赛执委会有权对其进行复制、改编、发布等活动。

9.征集到的规程建议和赛题素材仅作为编制规程和赛题的参考。如征集到的规程建议和赛题素材数量不足或质量不高,该方向暂缓办赛。

10.编制单位须对所提交材料负责,法人签字盖章后,按规定时间提交至大赛执委会,逾期不受理。

三、材料报送

编制单位于2023年4月10日前(以邮寄日期为准)将附件3、附件8、赛题素材及验证报告的纸质盖章版(一式2份)报送至大赛执委会,同时将电子版(WORD版及盖章扫描版)发送至指定邮箱:gcst@chinaskills-jsw.org。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老师 010-58556742            董老师 010-58556725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4号富盛大厦1座16层大赛执委会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29

点击下载附件:

1.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设赛指南(2023—2027年).docx

2.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设赛方向基本信息表.docx

3.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规程(模板).docx

4.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规程编制说明.docx

5.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题库编制说明.doc

6.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题库建设规范.doc

7.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拟设教师赛及师生同赛设赛方向汇总表.doc

8.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设赛方向内容说明表.xlsx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行委员会

(教育部职业教育发展中心代章)

2023年3月31日

3.赛执委函〔2023〕3号

关于征集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专家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国家级行指委、教指委、行业学(协)会: 
       为进一步提升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办赛质量,做好专家管理工作,决定面向社会征集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工作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工作 
       遵守大赛制度,服从大赛执委会的安排,承担以下任务: 
       1.赛项技术层面的整体设计和竞赛任务设计。 
       2.赛项规程制定、赛题编制和验证。 
       3.赛项技术平台标准制定、设备遴选和验收。 
       4.赛项场地设计、场次安排、设备布局和赛场验收。 
       5.赛项裁判培训、技术说明和咨询答疑(不影响或干扰裁判独立履行职责)。 
       6.赛项比赛期间技术指导、赛场安全督导。 
       7.赛项技术点评和竞赛成绩分析。 
       8.赛项宣传方案设计、竞赛资源开发与成果转化方案设计与验收。 
       9.接受大赛执委会、赛项执委会的领导,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专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公正诚信、廉洁自律的职业道德,严守竞赛纪律,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愿意参加大赛工作。 
       2.在赛项相关专业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或技术技能水平和严谨的科学精神,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具有本职业高级考评员资格,得到行业普遍认同;担任组长的应在全国相关专业领域有一定的权威性和知名度,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
从事赛项所涉及的专业(职业)工作5年及以上,熟悉本赛项对应的技术标准和专业教学标准,熟悉职业教育和竞赛工作,熟悉本职业(工种)技能竞赛规则,在竞赛项目策划、技术平台开发、命题和评价、执裁等方面具有较丰富的经验;身体健康,原则上须在职且年龄在65周岁以下(两院院士年龄不限)。 
       4.工作须得到所在单位支持,时间和精力有保障,能够按大赛执委会要求全程参与并胜任专家工作;
具有省级或以上职业技能竞赛专家或裁判经历,担任过专家或裁判两次以上者优先选用。 
      (二)技术条件 
       具有赛项相关专业(职业)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具有水平突出的研究成果和学术造诣,可以在封闭环境下承担赛项规程、赛题的设计和评审工作,熟悉相关行业或领域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及国内外发展动态。
专家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二: 
       1.获省级及以上奖励的科研或教学成果的主要完成人。 
       2.参与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排名前五)。 
       3.省级以上科研项目的主要负责人。 
       4.参加赛项相关专业(学科)教育教学类竞赛获省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以上奖励,或指导学生在赛项相关专业(学科)竞赛或综合性竞赛中获省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以上奖励。 
       5.主持国家在线课程、国家职业教育资源库项目。 
       6.主编省级及以上重点教材、规划教材。 
       7.科技成果转化实绩突出,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获得过省级及以上科研成果推广表彰。 
       8.作为第一起草人,负责赛项相关专业(职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并负责其中主要技术内容的撰稿或实验(训)验证工作,且该标准在相应范围内得到实施应用。 
       9.承担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10.担任双高专业负责人或牵头开展省级专业综合评价(专业认证)。 
       三、征集程序 
       1.专家所在单位按照《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设赛指南(2023-2027年)》(附件1)所列设赛方向组织征集,收集填写完整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专家推荐信息表》(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并上报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国家级行指委、教指委、行业学(协)会(以下简称“推荐单位”)。专家所在单位须收集专家近三年的教科研成果和获奖佐证材料电子版并留存,以待抽取核查。 
       2.专家推荐工作须遵循唯一性原则,不得通过多个推荐单位报名,一经发现,取消推荐资格。 
       3.推荐单位负责对专家信息进行初审、汇总并提交至大赛执委会。 
       4.大赛执委会对专家信息进行复审,并报大赛组委会秘书处批准。 
       四、相关要求 
       1.
推荐单位推荐的同一设赛方向的专家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0人。 
      
2.同一专家不得同时填报多个设赛方向。 
       3.大赛组委会、大赛执委会和推荐单位对专家信息严格保密,未经允许,严禁任何人泄露和使用专家信息。 
       五、注意事项 
       推荐单位将初审后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专家信息汇总表》(空白表见附件3)电子版于
2023年4月10日前上报至大赛执委会邮箱:dszj@chinaskills-jsw.org,同时将《全国职业院校专家推荐信息表》加盖公章于2023年4月10日前(以邮寄日期为准)寄送至大赛执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沈老师 010-58556725  
                    杭老师 010-58556742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4号富盛大厦1座16层大赛执委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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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设赛指南(2023—2027年)

2.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专家推荐信息表.doc

3.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专家推荐汇总表.xlsx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行委员会
                   (教育部职业教育发展中心代章)
                       2023年3月31日

4.赛执委函〔2023〕4号

关于开展2023-2024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区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办好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根据《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章程》(教职成函〔2021〕11号),现决定开展2023-2024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区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二)申请单位须服从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执委会的领导。 
      (三)申请赛项范围见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设赛指南(2023-2027年)(以下简称“指南”)。 
      (四)赛项申请单位应充分考虑区域内职业院校专业建设水平、场地、周边住宿、交通等保障条件。 
      (五)申请单位须得到省级政府支持和配套经费支持,并制定赛区承办方案和赛事宣传工作方案。 
      (六)申请单位应一并提交赛项意向承办院校信息,
承办校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较强的专业优势。
与所申报承办赛项相关的专业是省级及以上高水平、品牌(特色)专业(群),师资和实训条件良好,2023年之前有立项相关专业的校级以上资源库建设。 
       2.具备良好的产业环境。所申报的赛项与当地的优势产业相吻合,与当地企业具有良好的校企合作关系。 
       3.具备丰富的办赛经验。
近三年承办过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或具有一定规模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优先。 
       4.具备满足办赛需求的场地条件。能够提供宽裕的比赛场地,同时赛场能满足视频监控无死角。 
       5.具备满足办赛需求的设备设施。能够保证根据赛项实施方案,对比赛用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施设备数量充足、性能完好,能够满足比赛要求并配有备用设备。 
       6.具备较强的接待能力。区位优势明显,市内有机场、高铁站、地铁等,交通便利。赛点周围宾馆数量充足,住宿环境良好,能够满足专家、裁判和参赛选手的住宿需求。 
       7.具备较强的组织保障能力。编制周密完善的赛事组织方案,设置协调联络、后勤保障等职能小组;有完备的应急工作预案,包括各类安全和比赛过程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预案。 
       8.具备较强的赛事宣传能力。具有开放办赛和现场直播条件,能够做到在不影响比赛的前提下,全过程、全方位安排现场直播,设置观摩区;能全方位宣传大赛,通过网络、电视、报刊等多种途径对大赛进行赛前、赛中、赛后全过程的宣传报道。 
       二、申请规则 
      (一)
申请单位一次性申报2023-2024两年比赛赛区和承办赛项。除开幕式所在赛区外,各赛区申请常规赛项(每年赛)不超过10项申请2023年单数年赛项和2024年双数年赛项各不超过5项开幕式所在赛区申请常规赛项不超过40项,申请2023年单数年赛项和2024年双数年赛项各不超过20项。申请单位须兼顾中、高职项目,提交赛项应依据申报意愿进行排序。 
      (二)赛场设置坚持赛区内“能集中不分散”原则,主要选择交通和住宿便利的城市,
原则上不在县级(含)以下区域设置。 
      (三)适当考虑各省对大赛的支持力度,对教育部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西部民族地区、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申请赛项适当倾斜。 
       三、申请流程 
      (一)赛区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指南(附件1)中的设赛方向提出申请,填写《2023-2024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区申请表》(附件2)及其他支撑材料(要求见附件3),报送大赛执委会办公室审核。各赛区执委会依据学校申请意愿进行遴选,确定申请赛项及承办校排序。 
      (二)统筹安排。大赛执委会成立赛区设置工作组,按照各赛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统筹安排。大赛执委会通过协商与专家会议方式,确定赛区安排结果。 
      (三)公布名单。赛区安排经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审定后,由大赛执委会公布。 
        四、材料报送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2023-2024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区申请表》电子版及相关支撑材料扫描件于2023年4月7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sqgl@chinaskills-jsw.org,同时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于
2023年4月7日前(以邮寄日期为准)寄送至大赛执委会办公室。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刘老师  010-58556742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4号富盛大厦1座16层大赛执委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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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设赛指南(2023—2027年).docx

2.2023-2024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区申请表.docx

3.支撑材料要求.docx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行委员会
(教育部职业教育发展中心代章)
2023年3月31日


5.赛执委函〔2023〕2号

关于征集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德育与思想政治教育有关赛项承办单位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有关部署,办好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德育与思想政治教育有关赛项,根据《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章程》有关规定,公开征集有关赛项承办单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办赛项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能力比赛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职业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程教学能力比赛 
       二、申报单位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均可申报,两项比赛由同一单位负责承办。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取得所在省级政府授权支持承办有关比赛,有具体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政策清单或承诺支持政策清单。 
       2.申报单位近年来在“三全育人”、德育思政队伍建设、中职班主任工作、思政课教学改革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3.承办学校管理规范、办学水平较高,在中职班主任和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方面具有一定基础和优势,具备良好的赛场基础条件(见附件1),能充分调动资源提供赛事服务保障、安全保障和经费保障,承办过省级赛事活动的优先。 
       四、申报填报要求 
       1.请申报单位参照赛场基本条件要求填写《全国职业院校技 能大赛德育与思想政治教育有关赛项承办单位申报表》(见附件2),撰写具体承办方案(包括组织、交通、住宿、宣传、服务、经费保障等内容),并提供省级政府承诺与支持措施。 
       2.申报单位本着自愿原则,结合自身能力,自主申报。大赛执委会将在各地申报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方面条件,择优确定2023年、2024年有关赛项承办单位。 
       3.请各申报单位于
2023年4月14日前,将申报材料和必要的承办条件说明及佐证材料寄送至大赛执委会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dysz@chinaskills-jsw.org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高等教育出版社综管楼207室 
       邮政编码:100120 
       联系人   :杭老师 
       联系电话:010-58556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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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职业教育发展中心代章)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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