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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本科迎全新突破 技能人才将遍地开花
发表时间:【2022/5/11】    浏览次数:【515】次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分享到:

   

   时隔2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下简称《职业教育法》)迎来大修,并于5月1日起施行。它将给职业教育和职校生带来哪些重大利好?院校和企业又有何期待?近日,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对此进行了追访。


优秀技能人才将获得更多“用武之地”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公布的数据,广东拥有全国体量最大的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截至2020年底,广东全日制高职在校生规模117.8万人,共有高职院校93所,其中公办院校67所,民办院校26所。2021年,广东各市中职教育招生计划占招生人数的40%至60%不等,高于其他省市的平均水平。在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中,广东共有14所高职院校入选,总量居于全国前列。《广东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显示,目前,全省 70%以上新增技术技能人才由职业院校配置。“十四五”期间,随着产业升级转型进程的加快,广东也将需要更多的高素质技能人才。


    即便如此,广州城建职业学院校长蒋新华认为,以往乃至现在,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认知和理解已经根深蒂固,甚至产生了“普职分流”的担忧,这一方面是所谓文凭的‘含金量’问题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问题,另一方面是因为职业教育毕业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存在限制,因此,“职业教育作为类型教育而非层次教育,首次在法律层面规定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这非常令人欣慰。” 他说。


     为此,《职业教育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业学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公平竞争的报考、录用、聘用条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招录、招聘技术技能岗位人员时,应当明确技术技能要求,将技术技能水平作为录用、聘用的重要条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这意味着职业教育培养出来的人才,在社会层面的发展途径,有了明确的扶持和多渠道的发展,优秀职教人才即将‘遍地开花’。”深圳十方融海科技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陈劢表示。
图片第一届全国技能大赛比赛现场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廖雪明


“职教高考”制度提振人心


多位校长表示,《职业教育法》中有关“普职协调发展”的表述,会让家长和考生对职业教育的选择更为主动。


对此,广州已经有了协调发展的探索,比如从2021年的中考开始,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和省级及以上重点特色专业招生计划首次纳入第一批次招生,结果显示,这个变化吸引了一批学业能力和动手能力发展均衡的学生报考。广州市旅游商务职业学校、广州市信息技术职业学校、番禺区新造职业技术学校等学校的商务英语、西餐烹饪、动漫与游戏制作、计算机网络技术等34个中职三二分段及省级以上重点特色专业招生计划完成率100%,备受考生青睐。


不少家长认为,职校生面临升学天花板,这个格局也正在打破。“随着我国产业加快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职业本科教育将会迎来一个全新的发展局面。”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院长江洧介绍,根据对本校学生的调研,每年都有近七成新生表达学历提升的意愿,且这一比例逐年上升。《职业教育法》明确设立实施本科及以上的高等职业学校,设立专门面向职业学校学生的招生计划和招考方式,以立法形式推进“职教高考”制度建立,“职业教育学生的上升通道被打通了,个人成长成才的路径得以拓宽,接受更高层次教育的需求将通过多种方式得以满足,对学生、家长和社会来说是提振人心的好消息。”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发布的《广州市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中职学校毕业生出路越来越宽。他们既可按照自身条件和意愿选择就业、投身社会生产实践,也可通过多种途径进一步升学深造。2020年升入更高层次学校的比例约6成。


记者获悉,广东在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道路上已经先行一步,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等正在积极推进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截止目前,广东仅有2所民办职业本科学校。


期待民办院校“生均经费”方案落实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能给民办职业教育带来利好。”广州南洋理工职业学院校长李国年注意到,新法共有12条内容与民办职业教育相关,从财政扶持、税收优惠、用地政策等方面为民办职业教育发展创造了更加优渥的制度环境,其中第二十六条突破性地提出民办职业院校“生均经费”的解决方案。“这一政策导向,充分体现国家对民办职业教育的认可与支持,将会更好地推动民办职业教育规范办学和高质量发展,希望能得到有效落实。”
职业教育始终坚持“服务发展、促进就业”,而产教融合是生命线,关系到人才培养的适用性与对区域经济发展的支撑度。但在这个过程中,企业与学校合作获益不多制约了积极性。李国年表示,《职业教育法》破解了产教融合的难点,最瞩目的是以“产教融合”一词取代了现行法中的“产教结合”,推动产教全面融合,促进行业企业深度参与职业学校专业设置、教材开发、培养方案制定、质量评价、教师培养培训、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全过程,并提供了包含对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企业作出奖励、税费优惠等激励政策,“真正从法律层面让企业参与不难、参与有利,这对民办职业院校深度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供了保障,期盼通过企业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彻底改变校企合作‘一头热、一头冷’现象,实现共建共赢的美好局面。”
多位受访者均指出,期待地方出台更多实施条例和配套制度,推动国家政策法律真正落地,支持院校和相关企业大胆探索,助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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