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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照护行业人才需求与职业院校专业设置匹配分析
发表时间:【2023/3/9】    浏览次数:【648】次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分享到: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是生命全周期服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均提到了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具体发展目标。科学、良好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有利于全面提升我国人口素质,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持续、优良的人力资本。我国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正处于高速发展期,为提高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和水平,迫切需要培养大量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一、婴幼儿照护行业技术技能人才需求情况

(一)婴幼儿照护行业发展状况


从行业发展规模看,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家庭育儿观念转变以及国家人口结构改变,婴幼儿照护需求快速释放,市场规模呈高速增长态势。据艾媒咨询iiMedia.cn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托育市场规模为334.8亿元,2019年增至1728亿元,同比增长63.48%,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后托育市场规模缩小,2022年市场规模达1258.3亿元,2023年预计逐步回温,达1401.8亿元。企查查数据显示,目前国内共有将近13万家托育相关企业,其中2020年新注册托育企业数超过3万家,2021年新增1.5万家,形成一波小高峰,虽2022年增速明显放缓,但婴幼儿托育已经成为投资热点。


从行业发展重点看,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普惠托育服务成为我国社会发展和人口政策导向下的重点领域。目前婴幼儿照护市场中经营时间短、小作坊式的托管机构占比较大,规模化发展、具有品牌效应、专业化的托育机构不多。随着“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新增50万个以上示范性普惠托位,各级地方政府出台普惠托育支持性政策,会有更多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提供普惠托育服务。


从行业发展水平看,在国家政策引导下,婴幼儿照护行业正朝着标准化和规范化发展。当前我国的婴幼儿照护行业发展的总体水平仍有待提高,存在基础薄弱、良莠不齐、供给不足、质量不高等诸多问题,国家卫健委先后出台了《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试行)》等系列标准规范文件,并联合多部门颁发《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不断补齐婴幼儿照护行业发展短板,保障婴幼儿照护行业从准入到运营的规范发展。


从服务模式发展方向看,“医育融合”模式正逐渐成为婴幼儿照护行业的主流。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育儿理念的转变,原先基础的婴幼儿生活照料已经无法满足婴幼儿及其家庭的需求,回应性照护、安全防护、健康管理及早期学习支持等维持并促进婴幼儿健康及全面发展的医育融合照护成为新时代婴幼儿照护的技术新要求。


从行业发展趋势看,国家已启动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活动,提出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研发应用婴幼儿照护服务信息管理系统,推进“互联网+托育服务”。未来,智慧化智能化技术的创新与推广应用可为婴幼儿家庭提供婴幼儿养育知识和系列课程、医疗转诊服务;为托育机构提供科学智能的AI筛查、智能照护系统、专家在线课堂、在线教案和在线课程;为妇幼保健院端提供辅助筛查、内容服务及在线康复课程;为专家提供与需求家庭、机构的沟通平台及知识分享平台等,促进高质量婴幼儿照护服务更可及、更高效。


(二)婴幼儿照护行业技术技能人才需求分析


1.婴幼儿照护行业技术技能人才从业岗位


婴幼儿照护人才主要分布在各类托育机构、托幼一体化机构、早托一体化机构、各级各类妇幼保健机构办托育园等的婴幼儿保育、卫生保健、机构管理、养育指导、课程管理等专技类和管理类工作岗位。根据岗位和职业素质要求不同,对应不同层次的婴幼儿照护人才(表1)。


2.婴幼儿照护行业技术技能人员从业规模和学历结构


2020年我国共14亿人口,每千人托位数为1.8个,由此计算得出全国现有托位数252万个。2025年要发展到每千人4.5个托位,则共需630万个托位数。按照师生比1∶5平均数计算,现有托育师资共有50.4万人。课题组对全国东中西部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00家托育机构进行调研后发现,目前托育机构招聘有经验的从业人员是首选,占91.92%,其次是从学校招聘有专业基础的毕业生,占83.84%,对本单位员工进行培训上岗的占65.66%,招聘社会人员边学边干占24.24%,现有幼儿园工作人员转岗和大量招聘社会人员是现阶段托育机构解决人员问题的主要方法(图1)。


调查显示:在机构中从事高层管理岗位(机构管理、婴幼儿养育指导、课程管理岗位)的人员基本以本科学历为主,占比66%,硕士及以上学历占比20%;从事中层管理岗位(机构管理、婴幼儿养育指导、课程管理岗位)的人员学历以本科(56%)和高职专科(40%)为主;从事婴幼儿照护服务一线工作(婴幼儿保育、卫生保健岗位)人员的学历以高职专科层次为主,占比71%。而入户从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人员目前以家政服务人员为主,中职及以下层次学历的从业人员占据多数,所占比例高达62%,不少从业人员仅通过短期培训即上岗。


调查发现,婴幼儿照护核心专业中的高职专科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专业毕业生目前主要就职于托幼一体化机构(49.57%)、托育机构(19.09%)、早教机构(12.82%)(图2),就业岗位以幼儿教师、保育师(4级,3级)为主。而中职层次的幼儿保育及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主要在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担任5级保育师。

 

 

3.未来婴幼儿照护行业技术技能人才需求情况


根据国家统计局新生人口统计数据,2019年我国新生人口数为1465万,2020年为1200万,2021年为1062万。大量相关研究表明我国新生人口数仍将有所下降,但结合2021年国家出台的三孩政策和各省市密集出台的生育利好政策,估算2022—2024年我国出生人口数大约下降至1000万左右并保持相对平稳。根据《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托育机构配备保育员与婴幼儿的比例应当不低于:乳儿班1∶3,托小班1∶5,托大班1∶7。结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3岁以下婴幼儿入托率将达到14.1%的预测,我国每年保育岗人才需求数测算公式为Yyear=(X0~1/3+X1~2/5+X2~3/7)*14.1%。其中(X0~1、X1~2、X2~3分别代表当年1岁内婴儿人数、1~2岁幼儿人数以及2~3岁幼儿人数)。据此得出我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所需人才中保育岗人员的需求数量在2022—2024年分别为1011198人、965917人、953429人(表2)。


 

抽样调查显示,婴幼儿保育岗位中职层次占比3.1%,高职专科层次占比68.8%,本科层次占比28.1%;卫生保健岗高职专科层次需求占比60%,本科层次占比40%,婴幼儿养育指导岗高职专科占比20%,本科及以上占比80%;机构管理岗高职专科、高职本科及以上层次人才需求率分别为27%和73%;课程管理岗高职专科需求占比35%,高职本科及以上占比65%。可得出2023年婴幼儿照护不同岗位人才的需求见表3。


根据以上各岗位人才需求总量预测,结合100家典型企业调研结果,2022—2024年中高本及以上层次婴幼儿照护人才的需求,及各层次人才占比见表4。


4.婴幼儿照护行业技术技能岗位能力素质新要求


(1)职业素养新要求。根据国家婴幼儿照护相关政策文件以及社会家庭需求,要求婴幼儿照护服务人才能适应婴幼儿保育、卫生保健、机构运营管理、婴幼儿养育指导、课程管理等岗位要求。根据课题组调查,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更加重视从业人员的婴幼儿健康照护和协调管理能力,认为最重要的专业素养前三位依次为回应性照护能力、疾病辨识与伤害预防处理能力、家园沟通与合作意识(表5)。


(2)专业能力新要求。婴幼儿照护机构认为当前婴幼儿照护人员的专业能力按重要性排序依次为回应性生活照护、环境创设与游戏活动实施、婴幼儿照护伦理、意外伤害预防与急救、常见病识别与预防、喂养与营养指导、发育筛查、评估与早期发展、家园沟通和合作共育、机构建设、管理及可持续学习能力(图3)。


 

(3)专业相关知识新要求。抽样调查显示,64.65%的托育机构更需要招聘复合型的健康照护人才,营养与喂养、应急救护以及生活照护、安全看护能力更成为托育机构在招聘人员时候重点考虑因素。通过对婴幼儿照护机构管理人员和专技人员的调查发现,最迫切需要学习提升的专业知识是健康生活照护、营养与喂养、伤害预防、应急救护、常见疾病护理等医学专业知识(图4)的占比超过60%,而家庭养育、家园共育等知识的占比在50%以上。



(4)通用能力、信息化能力新要求。抽样调查显示,74.8%的托育机构采用信息化管理系统进行管理,70.8%的托育机构运用数字化运营,60.5%的托育机构拥有App、微信公众号。家庭育儿共享平台、婴幼儿健康照护的健康电子档案、App市场推广等都要求托育服务专业人员的数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我国职业院校婴幼儿照护专业设置与人才培养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和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结合“十四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2035年远景目标对职业教育的要求以及婴幼儿照护行业实际情况梳理,本报告所指的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包括中职层次的婴幼儿托育、学前教育、幼儿保育专业;高职(专)层次的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原“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以及高职本科层次的学前教育、婴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专业(表6)。


(一)高职院校婴幼儿照护专业设置与招生就业情况


高职专科院校婴幼儿照护专业布点数、招生数、在校生数呈逐年上升趋势。2019—2021年,高职专科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点数分别为890个、1105个和1292个(表7),覆盖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人数分别为53677人、74246人和85231人;毕业生数分别为13877人、19991人和31491人。2021年全国高职专科婴幼儿照护专业点数最多的三个省份是河南、贵州、广东,招生规模最大的三个省份是河南、山东和江苏。



 

从教育部提供的数据看,全国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高职本科学校专业点数从2019年的1个到2020年的7个,再到2021年的8个。本科层面虽然设置了“婴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专业,由于目录调整是在2021年,目前该专业未有实际招生。


课题组对东中西部17个省(市、自治区)的37所高职高专院校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的招生和就业情况进行了调研。37所高职高专院校2019—2021年间招生数和在校生数在小幅下降之后急剧上升,招生数分别为5548人、5516人和8071人,在校生人数分别为9398人、11645人和19482人。从各省市的具体招生人数及在校生人数可以发现,不同省市之间的招生人数之间有较大的差异。江苏省高职高专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开设的专业点数及招生规模均居于被调查院校之首。


高职高专院校婴幼儿照护专业毕业生数、就业率和就业对口率均呈现小幅上升趋势。37所高职高专院校2019—2021年毕业生数分别为1760人、1789人和5700人,就业率分别为96.1%、96.4%和96.9%,首次就业对口率分别为92.2%、93.5%和94%(图5)。毕业生就业受区域经济发展影响明显,经济发达省市对口就业率高,经济欠发达省市对口就业低。



(二)中职院校婴幼儿照护专业设置与招生就业情况


中职婴幼儿照护专业布点数出现波动,招生数、在校生人数呈上升趋势。2019—2021年,全国中职开办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点数分别为2102个、2636个和2040个,招生人数分别为31126人、114332人和346129人;在校生数分别为81702人、114332人和726351人(表8)。2021年中职婴幼儿照护专业布点最多的三个省份是河北、山东、江西,在校生人数最多的三个省份是河南、河北和广东,招生规模最大的三个省份是河南、四川和河北。


 

课题组对东中西部8省市18所中职学校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的招生和在校生情况进行了调研。18所中职学校2019—2021年招生数分别为3320人、2539人和3524人,在校生数为10562人、8997人和9568人(表9)。



与全国范围内中职院校的专业布点、人才培养规模逐步增大不同的是,这些中职院校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招生数、在校生人数整体呈明显下降趋势,可能与受调院校根据市场需求积极调整招生政策有关。


调查发现,中职学校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毕业生数、就业率、一年后就业对口率较低。18所中职学校2019—2021年婴幼儿照护专业毕业生数为3467人、3518人和3697人,就业率分别为91.8%、93.3%和94.7%,初次就业对口率80.8%、82.7%和84.1%。这与中职学历的学生无法考取幼儿教师资格证进入托幼一体化机构以及托育机构对学历有一定要求存在关联。


三、婴幼儿照护行业技术技能人才需求与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匹配分析


(一)婴幼儿照护行业技术技能人才需求与职业院校专业设置匹配分析


1.职业院校专业层次与定位还不能满足职业岗位需求


从职业院校专业设置情况看,中职学校开设的幼儿保育、学前教育专业,高职专科层次早期教育专业、幼儿发展和健康管理专业的毕业生数量和规格无法完全满足婴幼儿照护保育岗位人才需求;高职本科学前教育专业主要以培养教育3~6岁儿童的幼儿教师为主,无论是专业点数、在校生规模都非常小,且人才规格偏离婴幼儿照护行业需求。2021年新增中职层次婴幼儿托育、高职专科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以及高职本科婴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专业尚无毕业生,且高职本科婴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专业开设点位极少。除了卫生保健岗位对高职专科层次的需求大于高职本科外,机构管理、养育指导及课程管理等岗位均需要更多高职本科及以上层次的人才。同时,早期教育专业、学前教育专业、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等相近专业之间难以精准定位,人才培养存在同质化现象。


2.不同层次专业人才培养规模供求不匹配,总体人才缺口大


高职本科层次人才稀缺。婴幼儿照护专业未来3年的本科及以上人才需求约为33万人,而此期间各院校高职本科毕业生数仅249人,供需比为1∶13253,供求极度失衡。


高职专科层次需求旺盛供不应求。婴幼儿照护专业未来3年高职专科层次人才需求量约为71万人,而毕业生数共21.3万人(按2019—2021年招生数计算),供需比为1∶3.38,差距悬殊(图6)。


 

中职层次分布集中且供过于求。婴幼儿照护专业未来3年的中职层次人才需求约为3万人,而毕业生数3年共49万余人(按2019—2021年招生数计算),婴幼儿照护机构对中职层次人才需求较低,供需比为1∶0.06。此外,中职层次婴幼儿照护人才所在区域较为集中,主要分布在河北、山东、福建等省份。


3.婴幼儿照护企业地区分布与院校专业点布局总体吻合


课题组通过调研对比发现,婴幼儿照护企业数量和院校开设专业点数在区域分布上总体吻合,东部经济发达地区最多,其次为西部,中部最少。但是,婴幼儿照护服务企业分布最多的省份为广东、江苏、山东、四川和浙江,除山东、广东两省院校开设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点数较多外,江苏和浙江开设婴幼儿照护相应专业的点数及规模均较小,与行业发展不匹配(图7)。河北省的婴幼儿照护企业数量相对较少,但各层次婴幼儿相关专业点总数位列第二,仅中职层次2021年专业点数就达到177个。 



(二)婴幼儿照护行业技术技能人才需求与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质量匹配分析


1.婴幼儿托育中高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岗位要求的匹配度较高,但其他专业与岗位要求有偏差



目前,高职本科、高职专科、中职院校均开设了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不同专业不同培养层次定位于不同的婴幼儿照护岗位。中职幼儿保育和学前教育专业定位为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面向城乡各级各类幼儿园、早教机构,从事幼儿园保育等工作;高职专科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专业定位为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面向早托、幼教与儿童卫生保健机构的婴幼儿教育与保育、家庭教育指导、健康管理等岗位,从事婴幼儿发育监测与评价、健康指导、幼儿教育及家庭指导等工作。分析发现,这些原有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培养的人才其服务对象主要以3~6岁幼儿为主,而这些专业所属的大类为教育类或公共服务类,培养的人才缺乏健康相关知识和能力支撑,不具备医育融合特质,只能满足如早托机构中的部分岗位需求,无法满足0~3岁婴幼儿健康照护其他岗位之需。


2021年,婴幼儿托育服务中高本专业简介及国家教学标准研制中,将中职婴幼儿托育专业人才培养定位为面向保育师、育婴员等职业婴幼儿保育等岗位群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将高职专科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定位为面向保育师、婴幼儿发展引导员、健康照护师等职业婴幼儿保育、婴幼儿健康管理等岗位群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将高职本科婴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定位为面向保育师、婴幼儿发展引导员、健康照护师等职业,婴幼儿保健、婴幼儿健康管理等岗位群培养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新增的婴幼儿托育服务中高本专业以0~3岁婴幼儿照护的需求为中心,面向职业和岗位与婴幼儿照护行业人才需求匹配度较高。


2.不同专业人才培养层次与行业人才需求层次有偏差


中职幼儿保育和学前教育专业开设的专业核心课程主要围绕学前儿童的身心发展、卫生保健及各类活动指导,与婴幼儿照护岗位的需求完全不匹配。高职早期教育专业设置以婴幼儿教育概论、婴幼儿心理发展、婴幼儿卫生保健、早期教育活动组织与设计以及钢琴、舞蹈、音乐等艺术类课程为核心。调研发现,不少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定位还不够清晰或准确,近七成中职校在专业定位上比较迷茫,没有将专业定位精准为婴幼儿托育或婴幼儿照护,不少专业都将幼儿教师资格证作为学生考证首选。为了对接考证要求,将学前教育专业的课程名称进行了微调,在教学内容上并无太多变化,课程体系设置拼接、嫁接现象比较明显。


3.职业院校办学条件限制了婴幼儿照护人才培养目标达成


结合调研,发现有相当比例的职业院校招生规模都较小,既与院校的办学条件、师资力量有关,也可能与托育行业目前发展不成熟、在婴幼儿照护专业的建设与发展上持观望态度有关。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的建设投入上缺经费保障,实训室少、实训室功能不能满足基本教学需求,校内实训缺乏相关医学支撑,实践教学质量亟待提高。婴幼儿照护专业专任师资队伍数量不足,开办院校普遍缺少医学相关专业背景师资,兼职教师多从幼儿园聘任,校内其他专业兼任的情况非常普遍,课程建设、课程教学投入精力不足。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类型较为单一,多为幼托一体、早托一体机构,有带教能力、按照机构设置标准建设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较为缺乏。教材建设总体滞后,已有教材适用性、针对性不强。


4.不同层次毕业生职业能力素养与从业要求有偏差


在职业素养方面,婴幼儿照护机构认为中职层次的从业人员最需要提升的是踏实、耐心的工作态度以及爱心、细心、责任心等职业精神,但从调研情况看,中职婴幼儿托育专业课程体系中开设职业伦理与道德相关的职业素养类课程的比例较低,支持度明显不够。高职专科层次的从业人员最需要提升的是服务意识、职业忠诚度。调研发现,90%的高职专科院校都开设职业伦理、职业生涯规划等课程,但相关课程开设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婴幼儿照护机构认为具有高职本科或普通本科学历的从业人员还需要提升团队协作意识、沟通交流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在专业知识方面,托育机构认为当前各学历层次的从业人员都需要提升婴幼儿心理发展、回应性照护以及游戏组织等知识。调研也发现,尽管上述内容都纳入了核心课程,学时学分比重都比较大,但从课程目标的达成度看离托育机构的实际还存在脱节现象;在专业能力方面,托育机构希望中职层次从业人员提升婴幼儿生活照护能力、喂养能力、游戏组织的能力,希望高职专科层次从业人员提升家庭教养指导能力、婴幼儿生活照护能力、婴幼儿意外伤害处理和急救能力,希望高职本科层次的从业人员在人际沟通、机构运营等方面要加强。


四、我国职业院校婴幼儿照护专业设置的建议


1.动态调整院校专业设置和招生规模,精准定位职业岗位需求


职业院校应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新趋势,行业产业发展新实际,对接管理、经营、服务、供应链等岗位新需求,排摸不同岗位、学历层次婴幼儿照护服务人才需求量,动态调整中高本及以上不同类型、不同学历层次的招生布局和招生规模,尤其要加大婴幼儿托育高职专科和本科层次招生规模,减少中职婴幼儿托育和幼儿保育专业招生规模,鼓励高职院校在学前、早教、护理、营养等专业设置婴幼儿托育岗位方向,突出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医育融合”特质,满足婴幼儿照护行业岗位需求。同时应根据区域内婴幼儿出生率、婴幼儿照护企业规模和发展趋势,动态调整不同专业设置,如适时调整缩减河北、江西、福建、陕西等省的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招生层次和规模。


2.对接职业岗位新需求,完善婴幼儿照护人才培养体系


精准对接区域人才需求、提升服务产业转型升级的能力,倡导育训融合、课岗证融通的育人模式,构建完善的婴幼儿照护人才培养体系。首先是根据婴幼儿托育服务企业岗位需求,以及该岗位所需要的职业技能和素质,做好行业企业调研,切实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定期更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明确岗位面向和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构建和优化专业课程体系,以培养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人才。其次是构建婴幼儿托育专业中高本贯通的人才培养体系,适度加大“3+2”对口升学力度,缓解中职婴幼儿托育相关专业毕业生供过于求的压力。再次是着重加强学生回应性生活照料、营养与喂养、常见疾病预防、意外伤害处理、游戏组织与实施、机构设置与规范等专业基础知识与能力以及创新能力的培养,提升毕业生就业后持续发展的能力。最后是在课程教学中加强职业信念与职业行为习惯教育并贯穿整个培养周期,注重学生尊重热爱婴幼儿具备爱心耐心细心责任心、安全健康、科学规范等职业伦理和职业素养教育。第五是通过开展毕业生职业倾向性调查,对有志从事婴幼儿照护服务行业工作的毕业生进行优先对口就业推荐,提升毕业生就业稳定性。


3.适应服务模式发展趋势,改革婴幼儿照护专业课程体系和教学实施


按照医育融合的要求和特质,改革婴幼儿照护专业课程体系。一是在设置专业课程时,增加意外伤害预防与急救、婴幼儿常见病识别与应对、发育筛查、评估与早期发展等与婴幼儿健康相关性较高的课程,提升婴幼儿照护人才的回应性生活照护、意外伤害预防与急救、常见病识别与预防等相关专业能力。二是在制定课程标准时,充分考虑婴幼儿照护人员工作岗位所需,突出托幼一体化机构、托育机构等相应工作环境的典型工作任务,避免与医疗机构中医学、护理等专业人才工作岗位任务雷同。三是在课程教学实施时,应对具有医学、护理等专业背景的师资进行培训,形成对婴幼儿照护人才培养的共识,选取适合婴幼儿照护人才学习基础的教学资源,注意把握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的难易度。四是在人才质量评价中,对接或引入第三方机构人才职业能力评价体系,引入行业企业导师严格进行考核认定,确保评价认证的真实性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含金量及认可度,提升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


4.加强高技能专任教师队伍建设,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整体看,现有婴幼儿照护专业专任教师实践能力不足的现实问题较为普遍。建议职业院校加大改革力度,一是切实开展对婴幼儿照护专任教师的专业技能培训,加强教师企业实践力度,大力加强“双师型”教师培养力度,以尽快形成高素质、高技能的婴幼儿照护专业教师队伍。二是实施院校加企业的“双导师”制,聘请企业专业技术人才、技能大师和管理人员担任兼职教师,构建以专业带头人为引领、专业骨干教师为核心、专兼职教师相结合的“结构优化、校企互聘”的专业教学团队,弥补职业院校专任教师实践技能不足的短板,同时促进院校与行业发展接轨。三是制订激励政策,鼓励婴幼儿照护专任教师获取保育师、婴幼儿发展引导员、健康管理师等高级技能资格认证,改善教学效果。


5.加强行业指导作用,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


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婴幼儿照护专业职业教育,促进婴幼儿照护行业新理念、新思路、新技术的发展,推动婴幼儿照护专业人才培养与岗位需求衔接,人才培养链和产业链相融合,最终达到校企共同实施实践教学。一是积极吸收行业专家进入婴幼儿照护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以提升行业指导能力,在专业设置评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专业课程设置以及教师队伍建设、质量评价等方面主动接受行业指导,切实提高产教融合实效。二是基于正在构建的1+X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依托婴幼儿照护专业核心课程知识与技能,引入以行业企业为主导的第三方评价体系,建立切实可行并被行业企业广泛认可的模块化、个性化专业能力评价标准,推进院校婴幼儿照护专业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的对接。三是适度改变目前单纯或主要以课业成绩作为职业素养评价依据的现状,依托地方婴幼儿照护相关行业组织,引入行业认可的职业素养培养与考核机制以确保评价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并依据婴幼儿照护专业特点加强专业人才职业规划教育,明确中高本婴幼儿照护服务岗位人才发展通道,稳定专业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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